STO的下一站 — 亞洲經濟重鎮新加坡

James Chu
9 min readJul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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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O議題熱絡的2019年年底至今年初時,總體經濟因為新冠疫情影響而遭逢巨變,隨著股市、債市、能源、幣市等市場紛紛表演跳水行情,經濟看起來不再那麼樂觀,STO的關注度也逐漸冷卻。

隨著金管會主委的接力棒從顧立雄前主委傳遞薪火至新的主委 — 黃天牧手上後,新官上任第一把火是在台股市場中設立「新創版」,概念與STO相同,提供新創及中小企業籌資的新管道,投資人必須是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不過執行架構卻不同,可說是完全沒有區塊鏈元素,使STO這議題的明確度愈發降低,台灣STO的呼聲也戛然而止。

在台灣的STO長路漫漫的情況下,我們不妨將目光放向國際,畢竟加密貨幣市場本身就是24/7跨國界不停歇的市場。

針對STO於台灣的發展性,可以參照之前兩篇針對香港與台灣法規的文章:

證券型代幣(STO)交易所 — 牌照與法律未來研擬方向(上)

證券型代幣(STO)交易所 — 牌照與法律未來研擬方向(下)

這次,我們將主戰場移至新加坡,探討一下新加坡的STO與加密貨幣概況。

對加密貨幣經濟最友善國家

新加坡可說是對加密貨幣最友善且開放的國家了。

2016年1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onetary Authority ofSingapore,MAS)發布了金融科技監管沙盒指引(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Guidelines)

2017年11月,MAS發布數位貨幣發行指引(a Guide to Digital TokenOfferings),由法條明文歸屬數位貨幣為資本市場之金融產品,除非符合豁免條件,其中條件若構成證券型產品的要素,則受到證券法所監管。

針對STO相關議題,MAS曾表示,證券型代幣發行(STO)屬於新加坡證券既期貨法(SFA)監管範圍,證券型代幣發行人將需要在公開發行前向MAS提交和註冊招股說明書。

根據SFA所訂定出的規則,發行人可免除根據下列豁免發出招股章程的要求:

(1)小型非公開募集,在任何連續12個月期間內,此類非公開籌集的總金額不得超過500萬新幣或MAS可能規定的其他金額。(2)在任何連續12個月期間內,不得向超過50個自然人進行募資。(3)向機構投資者進行非公開募集。(4)向特定投資者進行非公開募集,包括合格投資者。(根據《證券期貨法》4A(1)(a),合格投資者是指淨資產超過 200 萬新幣的個人或淨資產超過 1,000 萬新幣的公司);

當滿足上述豁免要求,企業可以在無需備案,也不提交公開招股書的狀況下進行STO。新加坡為了推動STO與加密貨幣,制定出了極其有利的環境。

但,在滿足豁免條款的條件下進行STO,也需要諮詢專業機構及律師的法律意見,以行銷為例:

(1)僅能對潛在投資者陳述事實,不能承諾收益、帶形容詞的宣傳標語、帶有個人意見之引導性話語(2)如果是群募平台、STO交易平台,不能在平台上推廣正在進行的募資項目,僅能揭露已完成的募資訊息。(3)若由基金公司來進行STO,需要遵守額外的限制條件。

而2020 年 1 月 28 日起,新加坡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 Act),針對特定支付服務或加密貨幣相關支付服務,提供許可證與經營權。支付服務法案(PSA)其框架不僅限於支付服務,法案中甚至包含加密貨幣電子錢包以及OTC等服務項目。

補充一下,目前我們已知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如Binance、Coinbase等)均是MAS監管牌照,而MAS監管牌照分三大類:

(2)「標準支付機構」牌照(SPI):適用於開展開戶服務、國內匯款服務、跨境匯款服務、商業採購服務、電子支付服務、支付型數位貨幣服務與貨幣兌換服務的機構;對支付/轉賬額度有所限制,即年均月度業務涉及金額≤300 萬 SGD/或年均月度業務涉及流水額≤600 萬 SGD。SPI 的申請要求較低,受監管的程度也相對較低。(3)「大型支付機構」牌照(MPI):適用於業務涉及金額超過「標準支付」牌照中所列行業,涉及金額較大,牌照審批較為嚴格。*以上內容節錄自區塊客

監管放行好棒棒,但牌照很頭大

上面所提及道的監管單位以及措施,看起來非常有利於加密貨幣及STO等交易生態,也已經有針對現行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措施,但新加坡之所以被稱為亞洲金融樞紐,除了對Fintech保持開放的態度之外,更有著嚴謹的法條及牌照規範,才能遏止惡意的金融行為發生。以下就來介紹新加坡MAS所發行的資本市場服務牌照。

資本市場服務牌照(Capital Market Service License)

出於交易與服務資本市場為目的,凡是在新加坡境內和境外展開STO發行、STO交易等金融服務相關業務的公司或機構,均需要拿到資本市場服務牌照(Capital Market Service License)。因此,想在新加坡合法合規的展開STO的手腳,可不是只有MAS監管牌照這麼簡單。

CMS牌照包含下列9大類營業項目:

(1)證券交易
(2)期貨合約交易
(3)杠桿外匯交易
(4)公司財務顧問
(5)基金管理
(6)證券融資
(7)提供證券保管服務
(8)房地產投資信托管理
(9)信用評級服務

申請人可自行挑選其中1項或是多項進行申請,但須滿足相應的監管要求。

以目前STO的架構規劃來看,需申請1、4、5、7項即可滿足目前的需求,未來要拓展衍生品業務,則需額外申請2、3、6項才能滿足監管要求。

決定好營業項目之後,就會來到填寫表單與確認資格的階段,要申請 CMS 牌照業務,需要根據不同項目填寫不同的表單:

Form 1(向 MAS 提交申請牌照業務)
Form 3(申請業務代表)
Form 5(已持有部分子業務牌照並增加業務項目)
Form 7(終止經營業務)
Form 11(申請機構委任CEO)

除了填報表單後,申請CMS也須滿足以下註冊條件:

(1)申請者必須註冊為一家公司,若為國外公司,需向 MAS 承諾其新加坡分支機構受適當的管理和監管,遵守新加坡相關法案要求。(2)申請機構是信譽良好的實體,並至少在最近 5 年內在新加坡資本市場或相關領域開展過相關業務。(3)申請機構及其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在其母國擁有較好的實力。(4)申請機構需嚴格遵守其母國監管。(5)申請機構必須滿足 MAS 的要求,MAS 將會高效、公正、公平地履行其職責。(6)申請機構在新加坡必須設立實體辦公地點。(7)申請者必須從事上述業務中的至少一項。(8)申請者及其經理、雇員、業務代表和主要股東是適宜任職的,符合適當與恰當 (Fit and Proper)原則。(9)申請機構董事會和管理層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標準和實踐。(10)申請機構董事會至少要有 2 人或以上,其中至少有 1 人常駐在新加坡。(11)申請機構的 CEO 必須常駐新加坡。(12)申請機構在任命 CEO、董事或直接負責新加坡業務的董事之前,必須得到 MAS 的許可。(13)直接負責新加坡業務的董事局人員變動,必須知會 MAS。(14)CEO 或董事停止任職必須知會 MAS。(15)申請者至少雇傭兩名全職員工。(16)申請者必須滿足擬從事業務的基準資本要求。(17)申請者母公司必須向 MAS 提供一份承諾函,對申請人的經營、財務、合規、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保持適當的關注和監督,也可以向 MAS 提供一份擔保書,在申請人面臨流動性困難或其他財務困境時向其提供資金支持。(18)申請開展證券交易的申請人,其集團股東資金不得低於 2 億新元;申請期貨合約交易的申請人,其集團股東資金不得低於 1 億新元。(19)申請開展公司財務顧問的申請人,MAS 要求其必須提供最低 PII(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覆蓋並根據顧問收入逐次提升。對於顧問收入不足 1000 萬新幣,最低 PII 覆蓋為 250 萬新幣,顧問收入每提升一個千萬級別, 最低覆蓋要求相應增加 250 萬新幣,如顧問收入超過 1 億新幣,最低 PII 覆蓋 為 2500 萬新幣。覆蓋標準每年更新,如果申請人母公司財務狀況良好,MAS 考慮要求其提交承諾函和擔保函。(20)申請執行信用評級服務受監管活動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如何遵守信用評級機構 的行為守則的說明。(21)如申請人不符合上述條款,MAS可以根據 SFA 第 88 部分的附加條款發放豁免牌照,但申請人必須提供銀行擔保、PII 和擔保函等。

大致的掃一下繁文縟節就可以了,以下為3家新加坡的STO交易所與簡述,有興趣可以自行查閱

iSTOX — 由ICHX Tech 所成立之交易平台,已於2020 1月31號出MAS之金融科技監理沙盒。詳情可參閱MAS sand box

1x Exchange — 由Capbridge所成立之第一間全面受監管之交易平台,也獲得新加坡交易所戰略性投資,基本上算是官股平台。

Cyberdyne tech Exchange — 非常新的交易平台,已向MAS申請受監管交易所。

結語

STO這一新型的募資型態,在台灣依舊走得太前面,我們都知道STO能使代幣可在不同國家與不同交易所之間流通,達成跨國跨時交易,也能有效降低私募證券化資產常有缺乏報價及流動性的問題。證券的股利派發及庫藏股回購機制也可以透過智能合約自動化執行,這些好處是不言而喻的。

但在STO要走入國家證券體制下,不論香港、台灣、新加坡,就得乖乖地按照當地的監管與法規走。

以台灣而言,執行面上須和集中保管中心、證券交易所合作,甚至需要搭配台灣本土的券商協作。監管與法律層面得和金管會、證期局溝通。在目前政經局勢都不明確的狀況下,主管機關也只能採取觀望的態度。

若是將戰場轉到一個法規與監管態度明確的新加坡,或許不失為進行STO的好選擇,畢竟,STO在台灣的未來,是重新點起希望的火炬,或是從此渺無聲息,我們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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